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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处处长职责

管理员2021-12-071137

  一、主持学生工作处的全面工作。

二、主持日常工作,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布置任务,交流情况,总结工作,检查督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。

三、组织制订学生工作处的学期、学年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。

四、组织制订学生工作处内部管理制度。

五、组织起草、修改有关学生管理条例,呈报校党委、行政审定后,予以执行。

六、负责确定和调整本处成员的分工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。

七、负责本处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八、负责本处干部的教育、管理(考核、考评)工作。

九、负责向校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、汇报本处的工作。

十、贯彻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、决议,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