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遴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。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留校担任专职辅导员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原则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;
(二)坚持统一组织、分工负责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计划数
专职辅导员6人
三、选拔条件
(一)2023届本科毕业生,按期获得本科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。
(二)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。
(三)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;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、协调沟通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;热爱并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。
(四)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,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,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。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,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班级前20%左右;
(六)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,能胜任本职工作;
(七)服从分配。
四、选拔程序
(一)个人报名
通知发布后,于3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完成报名。
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下:(1)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审批表》一份(附件1);(2)个人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(原件待查);(3)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件(4)《留校工作承诺函》一份(附件2)。
(二)学院推荐
各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在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审批表》上签署学院审核推荐意见,加盖学院公章,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报名审批表、相关证书复印件(学院负责审核真实性)等材料在3月9日中午12:00之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114办公室。
(三)学校审核、筛选
3月10日前,学生工作处、人力资源部完成对各学院推荐材料审核和筛选。
(四)学校考核
暂定3月15日组织笔试(100分)、面试(100分)(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)。
笔试内容:学校概况、党的二十大报告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》、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、理论、知识、案列分析等。
(五)公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
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于3月21日(周二)前,在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人事网站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(面试成绩*60%+笔试成绩*40%)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,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员数1:1比例分别确定考察人员名单。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,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。
五、录用
体检符合要求后,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,录用上岗。
附件:
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
学生工作处 人力资源部
2023年2月28日 2023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