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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证管理办法

管理员2023-05-062471
一、学生证管理办法
1、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,以班级为单位,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到学工处领取学生证,并组织填写学生证内容。
2、学生证应填写学生姓名、性别、专业班级、学号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(家庭住址)后,加盖学校钢印和学年注册章后方为有效。

3、学生每年入学报到时,均应凭学生证办理学年注册手续,未注册的学生证不再有效。

二、学生证补办和换发程序
1、因保管不当或损坏,需要更换学生证,应凭旧学生证及时到学工处更换。
2、由于家庭住址变化需要更换学生证者,须凭家庭新的户口薄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,并交一张一寸的半身免冠照片到学工处更换。
3、因遗失需要补办学生证者,应由学生本人到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证明,并交一张一寸的半身免冠照片到学工处申请补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