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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2023级学生中选拔和培训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

管理员2023-09-112347

各学院、各新生班级:

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(试行)》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完善“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-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-二级学院-班级-宿舍”五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,经研究决定在2023级学生中选拔和培训一批班级心理委员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职责

班级心理委员是指从各班级中选拔、聘任、协助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班级委员会委员,是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中的基层工作者,业务上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导,组织上归属班级委员会管理,具体履行以下职责:

1.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帮助全班同学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
2.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,努力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3.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,发现同学出现不良情绪,要主动进行朋辈辅导及推荐咨询和汇报。

4.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。

二、选拔与聘用

班级心理委员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拔、聘用:

1.班级心理委员由学生自愿申请,所在班级辅导员和学工办推荐,每个班级产生一名。要求所推荐学生心理素质良好,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;在班级有良好的群众基础;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。

2.班级心理委员在聘用期内,因故不能继续担任,应及时调整人员,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备案。

三、管理与考核

班级心理委员是班级委员会成员,按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。每学年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表现突出者进行表彰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班级心理委员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,对于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、开展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、及时发现和化解大学生心理危机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将产生积极作用。各学院请于9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《附件1:班级心理委员推荐表》 《附件2: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孙老师(3149489446@qq.com)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。


附件:1./upload/ke/2023/09/11/66dd1ba4-3295-4787-8a99-1c0d4f57fb891694422094934.docx

          2./upload/ke/2023/09/11/69522ab1-f388-42cf-9a71-fb3389008b401694422117647.xls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9月11日